“現(xiàn)在開庭!”5月18日,榆林市橫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強制醫(yī)療案件,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剛擔任審判長,橫山區(qū)檢察院檢察長崔虎林擔任公訴人。

庭審中,申請人與訴訟參與人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有序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就案件的調查取證、程序、適用法律依據(jù)等問題展開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歷時一個多小時的庭審,是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該案將擇期依法宣判。



據(jù)了解,強制醫(yī)療程序是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特別程序,是出于避免社會危害和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健康利益的目的而采取的一項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予以一定限制并對其所患精神疾病進行治療的特殊保安處分措施。在該案中,強制醫(yī)療決定的作出既有效約束了精神病患者,又保障了每一位公民的人身權利,對于維護社會治安、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院長作為員額法官回歸一線辦案,不僅有助于帶動員額法官更好地履行司法辦案職責,提升司法辦案能力和辦案質效,更強化了對司法辦案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有效回應了人民群眾對于司法公正的期待。
法官提示:近年來,我國精神障礙的患病率總體上呈上升趨勢,精神病人肇事肇禍惡性案件頻發(fā),因此精神病人的病情問題不光關系到精神病人的自身權益,更事關社會利益和公共秩序。本案的背后反映出家屬往往缺少陪伴和管控的問題,同時目前社會上存在的對精神障礙患者歧視使得患者家屬諱疾忌醫(yī),導致很多人只知道精神疾病患者會傷人,卻不了解為什么會患上精神疾病,也不知道很多精神疾病是可以達到有效的治療效果。未來,希望更多人能更好地了解精神疾病,宣揚、倡導正確看待和治療疾病的觀念,在全社會形成關心和關愛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屬的良好氛圍,給精神疾病患者撐起愛的樹蔭,讓陽光透過樹葉間的縫隙,溫暖生命守護健康。
(責任編輯 石逸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