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wǎng)榆林訊(通訊員陳遠)在如今,人們將那些對兒童心存不軌的男子稱為“怪叔叔”。而近日,在陜西省神木縣大柳塔鎮(zhèn)出現(xiàn)一位五旬的“怪叔叔”,以帶女孩上山捉野兔玩為名,將一名小女孩誘騙至山上進行猥褻,最終,該男子王某(男,51歲,延安子長人),被神木縣公安局大柳塔派出所民警抓獲。
11月1日,一名婦女牽著小女孩哭泣著走進神木縣公安局大柳塔派出所值班室報案。原來,該女孩當日下午1點匆匆從山上跑回家,家長見其神色異常,便對女孩進行詢問,未想到女孩大哭起來:她被鄰居大叔王某以上山捉野兔為名誘騙上山,王某在山上將手伸進她褲內(nèi)進行了猥褻。
女孩母親遂帶領其女兒向公安機關報警。大柳塔派出所民警了解案情后,深感事態(tài)嚴重,迅速組織民警趕赴嫌疑人王某家中,王某帶回派出所進行問話。在派出所內(nèi),經(jīng)過辦案民警耐心的詢問,王某不得不低頭交待了犯罪事實:當日下午1點左右,王某在家門口遇到小女孩郭某(9歲)和小伙伴在玩耍,王某看到郭某后開始心懷不軌,從身上掏出兩元零錢,問郭某要不要。遭到郭某拒絕后,王某又心有不甘,追到郭某跟前,說要帶郭某到山上捉野兔玩。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便聽從了王某的建議,跟隨王某來到大柳塔鎮(zhèn)石圪臺村三隊附近山上。王某來到山上后,露出本性,將手伸入小女孩郭某褲子內(nèi)撫摸進行猥褻,郭某感到害怕,掙脫王某后急忙跑下山,王某也因害怕事實泄露急忙跑回家中躲避。
所幸,小女孩郭某在被帶至神木縣醫(yī)院進行活體檢驗后,最終未發(fā)現(xiàn)傷痕。而“怪叔叔”王某因猥褻,被神木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責任編輯 邊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