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7時多,記者途經(jīng)市區(qū)北大街時,看到一中年男子正在街邊售賣號稱是“出土文物”的東西,引得眾多市民圍觀。
出于好奇,記者也跟著擠進人群里,只見該名男子坐在路邊,面前放著的黑色塑料袋上擺著一件外形為烏龜樣,外表光潔如玉,綠中泛白,底部還刻有印章,背部有人物雕像等造型。烏龜身上沾滿了泥土,其長、高約10多厘米。當時圍觀的市民都對“文物”來源好奇,那男子說,他在工地上開挖掘機作業(yè)時挖出來的,至于它是真是假,自己也無法確認,給300元就出賣。正在這時,一名青年男子走上前看了看烏龜?shù)牡撞可系淖终f,這是明朝的,很值錢的?!斑@些泥巴一看就是涂上去的,那小伙子肯定是‘托兒’?!币晃贿^路女子告訴同伴。當記者拍照時,該男子收起物品,迅速離開。
這種在路邊賣“出土文物”的騙人伎倆,本報已經(jīng)多次報道。但是,還是要提醒廣大市民,如果遇到這類人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要存僥幸心理,貪小便宜吃大虧。此外,文物法規(guī)定:“我國境內(nèi)地下、內(nèi)水和領(lǐng)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歸國家所有?!彼约幢闶钦娴某鐾廖奈?,買賣也屬于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 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