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wǎng)訊(張晉通訊員張峰 黃波)8月5日晚,勉縣法院阜川法庭干警深夜行進70余公里山路,尋訪證人核查證據(jù),還原事實真相,努力維護司法公正。
該庭在案件審理原告劉小娥(化名)與被告胡勝利(化名)提供勞務(wù)者受害責(zé)任糾紛一案中,由于原、被告均舉證提交一份關(guān)鍵證人唐自寶的證言,且兩份證言相互矛盾,致使賠償義務(wù)人即雇主難以確定,承辦法官雖多次通知唐自寶出庭,但唐自寶怕得罪人,每日早晨6點多出門攬活,晚上8、9點才回家,不愿到庭履行作證義務(wù)。
唐自寶居住地位于寧強縣山區(qū),與勉縣相鄰,距阜川法庭約70余公里,全程均為盤山小道,加之修建高鐵,路況更加崎嶇不平。為求案件事實真相,法官在掌握了證人的生活規(guī)律后,決定上門調(diào)查。5點鐘下班后,阜川法庭干警一行4人踏上征程。1個多小時后,法官們來到與唐自寶居住地相鄰的勉縣漆樹壩鎮(zhèn)政府,通過“線人”,得知唐自寶尚未回家。在等候了3個小時后,“線人”回復(fù)唐自寶回家,法官們立即驅(qū)車前往。路途中,不時有往來的工程車在狹窄山間小路與警車相遇,法官們在漆黑的山間小心奕奕行進。到達(dá)目的地后,又摸黑爬上山腰,趕到唐自寶家,已是十點多了。干警們顧不上勞累,一面與唐自寶拉家常,一面向其宣講法律,在打消了顧慮后,唐自寶如實陳述了他知道的案情。離開唐自寶家,回到縣城已是深夜12點多。
雖然犧牲了休息時間,但為了讓當(dāng)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勉縣法院的干警們默默地用行動實現(xiàn)著自己的追求。
(編輯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