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訊(張晉通訊員田剛鋒)近日,南鄭縣檢察院開辟了快速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綠色通道”,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同時,有效縮短辦案期限,提高訴訟效率,取得了顯著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制定了《關于開辟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綠色通道”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明確了適用“綠色通道”程序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范圍,規(guī)定了辦理未成年人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的辦案程序、辦案時效等。
二、從偵查監(jiān)督、公訴等部門抽調富有愛心、責任心強、業(yè)務素質高的檢察官,專門組成辦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小組,從批捕、起訴、訴訟監(jiān)督、綜合治理預防犯罪,構建“捕訴防”一體的工作程序,實現(xiàn)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專業(yè)化。并開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會調查,對其家庭、學校、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等有關人員和組織進行走訪調查。對調查獲得的情況,作為未成年捕、訴、量刑建議的依據(jù)內容之一。
三、在辦案過程中,堅持公正與效率相統(tǒng)一的原則,嚴格依法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充分保證涉罪未成年人的訴訟權利。對于適用“綠色通道”的逮捕案件,在受理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適用“綠色通道”的公訴案件,在案件受理后15日內作出起訴、不訴的決定,做到了案件審結快、文書制作快、送達快,為準確高效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強有力保障。
自開辟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綠色通道”以來,辦案時限大為縮短,幫教措施穩(wěn)步展開,受到了當?shù)厝罕?、未成年人家屬、學校的一致好評。
(責任編輯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