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訊(張晉通訊員周冰)近年來,漢中市西鄉(xiāng)縣檢察院立足公訴職能,積極探索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途徑,采用五項措施規(guī)范刑事和解工作,將刑事和解機制貫穿于執(zhí)法辦案的全過程。
明確刑事和解適用條件。該院規(guī)定符合以下條件的案件一般可適用刑事和解: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犯罪嫌疑人真誠悔過,并向被害人賠禮道歉;犯罪嫌疑人有賠償、補償的意愿;被害人對犯罪嫌疑人給予諒解;犯罪嫌疑人不再具有社會危害性,同時具備良好的幫教條件。
明確刑事和解適用范圍。該院明確規(guī)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鄰里糾紛、家庭內部矛盾以及民事糾紛引發(fā)的輕傷害、盜竊、詐騙、交通肇事等初犯、過失犯可能判處三年以下的案件作為刑事和解的主要適用范圍。為干警辦理刑事和解案件提供了明確的方向,有利于刑事和解案件的成功辦理。
規(guī)范刑事和解運用程序。承辦人對案件有無和解的必要性、是否符合和解的范圍和條件進行審查,如果雙方或者一方表示出和解的意愿,即征詢另一方意見,在雙方均表示出和解意愿的基礎上,引導雙方自行和解并提供法律咨詢,告知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的權利、申請方法和操作程序。
確保刑事和解案件質量。對于刑事和解案件充分考慮案件的起因、犯罪動機、犯罪對象、認罪態(tài)度、社會危險性等各方面因素,通過到嫌疑人居住地走訪等手段,廣泛聽取社會的意見,做好案件當事人的釋法說理工作。對于已達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提起公訴的案件依法提出從寬處理的量刑建議。
確保刑事和解的實際效果。該院高度關注和解協議的執(zhí)行情況,根據案件程序進展隨時了解和解雙方的態(tài)度和訴求變化,注重對是否履行了和解協議進行實質審查,注重對和解后加害人的表現進行事后監(jiān)督,準確掌握適用刑事和解辦理該類案件的實際效果。
年初至今,該院通過開展刑事和解工作,受理的14起交通肇事、故意傷害、盜竊、詐騙案件中,約85%的案件達成了刑事和解協議,為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10余萬元,并對1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作了相對不起訴處理,和解后21人被法院判處緩刑,有效的化解了社會矛盾,修復了受損的社會關系,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責任編輯 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