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訊(張晉通訊員楊西寧)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fā)展階段,職務犯罪已成為需要高度重視、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有效遏制職務犯罪,是各級檢察機關的重要研究課題。
一、產生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素質低。職務犯罪的干部大多沒有良好的思想基礎,又放松自身學習,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觀和嚴格自律。不講政治,只講金錢;不講奉獻,只講索??;斗富、顯闊、縱欲、精神空虛、道德淪喪。究其根本原因是丟掉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理想信念動搖。
(二)法制觀念淡薄。職務犯罪的黨員干部大多沒有牢固樹立公正執(zhí)法的思想觀念,在實際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覺遵照法律規(guī)定做到依法辦事。違法辦事的干部往往認為工作不會出問題,自己不會犯錯誤,就是發(fā)生了一些違紀違法情況,還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對工作缺乏高標準、嚴要求,不能兢兢業(yè)業(yè)對待每一項具體工作,法制觀念淡薄。
(三)特權思想嚴重。一是在這些職務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擁有特權,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利當作耍特權的資本,認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約束,凌駕于法律之上。事實上,但凡腐敗分子在受到懲處后都會自我反?。骸叭绻敃r有人提醒我、監(jiān)督我,就不會有如此的下場”,但悔之已晚。二是缺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為人民甘于奉獻的敬業(yè)精神,忘記了“權力來自于人民”、“人民公仆為人民”的崇高宗旨。群眾觀念淡薄,顛倒了主仆關系,忘記了干部的本色是為人民服務。
(四)工作機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少數基層領導對干部職務違紀違法導致的各種問題認識模糊,加之受“難免論”、“難管論”的影響,行動上自然對干部失察、失管、失控。對違紀違法干部無原則地加以袒護和縱容。領導干部的一崗雙責制度,明確規(guī)定既要抓業(yè)務也要抓隊伍建設,但少數領導往往只顧壓任務定指標,忽視講紀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務指標數字,不檢查完成任務的方法和手段,不檢查制度規(guī)定的落實情況。因此,工作上滿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檢查;對違紀違法干部姑息遷就,缺乏嚴肅批評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層,缺乏滲透到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措施。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啟動預防機制,處理上又失之于寬。
(五)監(jiān)督制約機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來,各地各部門都普遍制定了相應的預防職務犯罪的規(guī)定、紀律、制度、辦法等,但在具體落實上,卻缺乏廣度和深度,沒有起到干部之間相互監(jiān)督,部門之間相互制約的作用。如在一些司法機關中,特別是利益驅動,權力干擾,以罰代法等嚴重影響法律的公正執(zhí)行。法規(guī)制度失去了應有的約束力,成了一紙空文。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監(jiān)督制約機制沒能正常運轉的結果。
(六)文化觀念、倫理道德庸俗化。以“文明禮儀之幫”、“禮尚往來”為幌子,使人際關系庸俗化。目前,“送禮辦事”漸漸成為一種“社會文化習慣”。人們痛恨貪官污吏,但又有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見了菩薩就燒香”,要辦事就花錢,辦成事就送禮,不然就欠人情,甚至有人認為請客送禮是有能力有本事的表現,于是許多人大行其道,以身試法,走向犯罪。
二、職務犯罪的治理對策
打擊是懲治職務犯罪的治標措施,預防才是治本之策。人們往往關注打擊職務犯罪而忽視預防工作。懲辦貪污腐敗,令人解氣,但更重要的是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fā)生,以減少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損失,樹立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預防職務犯罪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思想政治教育為先導,完善教育倡廉機制。不少事實證明,“千腐敗、萬腐敗,都是思想先腐敗?!标愊M⒊煽私?、王寶森、胡長清、程維高等,這些高級干部之所以墮落,都是從思想蛻化變質開始,逐步滑向腐敗深淵的。以此為鑒,必須從思想上強化預防職務犯罪的建設,在廣大黨員和領導干部思想上筑起預防職務犯罪的堅固堤壩。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一是突出教育的重點內容。加強政治理論教育,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使黨員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開展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大力宣傳清正廉明、勤政為民的優(yōu)秀領導干部形象,使廣大黨員干部學有榜樣,奔有方向;深化警示教育,使黨員領導干部從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加強黨內重要法規(guī)的教育,增強領導干部遵紀守法和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強化黨員領導干部的自我教育,積極開展廉政承諾活動,并定期向組織報告,健全領導干部的自我約束機制。二是抓住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以及人、財、物等關鍵崗位上的管理干部作為重點教育對象。三是注重教育的實際效果。要根據不同行業(yè)、不同崗位人員的特點,因地制宜,分層施教,積極探索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不斷拓寬教育渠道,如對易發(fā)生問題的節(jié)、假日關鍵時期,開展專項黨風廉政教育,增強利用教育的新鮮感和吸引力,努力在增強教育的針對性、提高教育的實效性上下功夫。
(二)強化監(jiān)督,完善對黨員干部的監(jiān)督保廉機制。健全的監(jiān)督機制對預防和揭露腐敗的作用至關重要。馬克思主義監(jiān)督學說認為,監(jiān)督是國家的一種職能,是維護一定社會政治和經濟秩序的手段。從政治學的角度看,不受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走向腐敗。監(jiān)督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例如增加重大決策和重大問題的透明度,實行各種公開制度,改革和健全各種審批制度等等。應該肯定,我們黨多年來已經形成了不少黨內監(jiān)督的好制度和經驗。但是,監(jiān)督體制還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具有足夠約束力的監(jiān)督體系,是目前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在監(jiān)督機制方面,特別重要的四種監(jiān)督力量是,一是反腐敗專門機關的專門監(jiān)督,主要是依靠檢察機關的反貪污賄賂局的作用,要保證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執(zhí)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二是要高度重視和發(fā)揮人大和政協的監(jiān)督功能,強化權力機關的監(jiān)督。人大監(jiān)督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監(jiān)督,有各種法定的監(jiān)督方式,不能流于形式,而政協的民主監(jiān)督則是我國的一種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這也是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一項政治制度。三是嚴格實行黨內監(jiān)督,強化領導干部的自我凈化機制。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監(jiān)督制度;實施黨政領導干部公布廉潔從政情況制度;堅持黨員領導干部專題民主生活會制度,對問題較多的單位,通過召開指定內容的專題民主生活會的形式,擺問題,挖根源,議措施,實現自我化解。四是盯住要害環(huán)節(jié),強化對領導干部職權行為過程的監(jiān)控機制。對人財物以及建筑工程項目等重大事項決策的運作過程實施有效監(jiān)控,凡是由集體決策的,都必須由領導班子按程序,議事規(guī)則集體決議,不得由領導個人說了算或少數人說了算。完善事前、事中監(jiān)督制度,強化對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防范預警機制。
(三)健全和規(guī)范法制制度。現在我國憲法已經明確要建設法治國家,這也是中央的綱領性目標,必須明確法治對政府而言,其實質意義在于防止行政權力的泛濫。由于行政權是一種由國家行政機關主動行使的權力,其作為或不作為均必須依照法律的授權和規(guī)定,否則就容易擾民,進而形成腐敗,要依法行政必須重點抓住兩個方面:一是立法;二是執(zhí)法。一方面必須切實加強預防職務犯罪的立法工作。由于立法方面的不足,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前進。要盡快建立和完善職務犯罪預防、懲治、監(jiān)督等方面的制度、法規(guī),除黨內《兩個條例》外,比如建立《行政程序法》、《財產申報法》、《國家公務員監(jiān)督法》、《預防職務犯罪法》等法規(guī),形成一套比較完善和規(guī)范的預防職務犯罪的法規(guī)體系,使預防職務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職務犯罪高發(fā)期,治亂要用重典,所制訂的法規(guī)要加大懲罰的力度,量紀量刑要從重,要增加職務犯罪的政治成本和經濟成本,在政治和經濟上要給予職務犯罪分子沉重的打擊,使其在黨內無藏身之地。另一方面要克服執(zhí)法中的"軟骨病",排除各種干擾,剛正不阿執(zhí)法。要堅決杜絕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刑,以及貪贓枉法的職務犯罪問題發(fā)生。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公民。只要違法的都依法嚴懲,以震懾職務犯罪分子。
預防職務犯罪和反腐倡廉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只有建立在對職務犯罪本質問題的清醒認識上,才有可能運用各種工具來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解決問題的重點應當是根除腐敗的內在根源,只要努力尋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同經濟發(fā)展、政治民主和精神文明相適應的手段,著力構建教育、制度、監(jiān)督三者并重,“三位一體”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職務犯罪是可行的,預防職務犯罪一定能夠找到最佳的方法。
(編輯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