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訊(張晉通訊員田剛鋒)今年來,南鄭縣檢察院針對量刑建議工作存在的問題,大膽探索,細化要求,建立健全“四個程序”進一步規(guī)范量刑建議工作,提高辦案質量。
一是健全量刑幅度程序。在量刑幅度的把握上,要求除有減輕處罰情節(jié)外,量刑建議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內提出,不得兼跨兩種以上主刑。
二是健全量刑比例程序。在具體操作中,依照法律并參照相關規(guī)定,確定量刑的基準刑,根據各項量刑情節(jié)確定恰當的量刑比例,進行量化計算。
三是健全提出方式程序。對于簡易程序案件,采取隨《起訴書》送達《量刑建議書》的形式;對于普通程序案件,采取發(fā)表公訴意見時發(fā)表量刑建議,同時書面提交含有量刑建議內容的《公訴意見書》的形式。同時,針對被告人不認罪的案件,探索試行量刑建議庭審前告知制度,提高訴訟效率。
四是健全量刑調查和辯論程序。在法庭調查中,由公訴人根據案件的不同種類、特點和庭審的實際情況,明確提問和核實相關定罪和量刑情節(jié),合理安排和調整舉證順序。
(編輯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