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防部網站報道,中央軍委日前將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警備條令》(以下簡稱警備條令)發(fā)布全軍施行。據悉,在警備條令中,警備工作任務增加了“按照規(guī)定職權查處假冒軍人、假冒軍車和假冒軍隊單位”的內容。軍人與地方人員發(fā)生影響社會治安的糾紛時,警備司令部應當迅速采取措施,平息事態(tài),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總參謀部主管全軍警備工作。
軍車糾察 違規(guī)組織檢查糾察應叫停
警備條令要求,對外出軍車的檢查糾察,由警備司令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對違反規(guī)定組織實施檢查糾察的,警備司令部應當予以制止。對外出軍車的檢查糾察,采取設固定檢查站和流動檢查的方式進行。
查處假冒軍車 非法掛軍牌軍方將追查來源
據介紹,警備司令部對非軍人穿著軍服并佩戴標志服飾或者非軍人持有軍人身份證件的,應當予以扣留,收繳其非法持有的軍人身份證件、軍服和標志服飾,并追查來源。警備司令部對地方車輛非法懸掛軍車號牌或者非法持有軍車運用憑證的,應當予以扣留,收繳其偽造、盜用、租用、借用的軍車號牌和軍車運用憑證,追查來源,并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理。
警備司令部對地方單位和人員假冒軍隊單位招搖撞騙的,應當予以制止,收繳其偽造的牌證、印章等,并協(xié)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處理。同時,還要及時了解掌握地方有關部門對假冒軍人、假冒軍車和假冒軍隊單位違法犯罪活動的處理情況;對處理不當的,應當向其提出或者向其上級機關反映。警備司令部發(fā)現(xiàn)軍隊人員參與假冒軍人、假冒軍車、假冒軍隊單位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制止,扣留相關人員,移交其所在單位保衛(wèi)部門處理。
新聞內存
重點糾治損害軍隊形象行為
警備司令部應當對嚴重損害軍隊形象的行為予以制止,重點糾治:利用軍旗、軍徽、軍人肖像做商業(yè)廣告或者裝飾的;仿制或者出售軍隊現(xiàn)行軍服以及標志服飾的;仿制或者出售軍人身份證件、軍車號牌、軍車運用憑證等證明和標識的;文藝演出和報刊、廣播、影視、廣告、網絡等媒體,表演、刊印、播放、登載的內容有損軍隊或者軍人形象的;以現(xiàn)行軍服和標志服飾作道具拍攝影像牟利的;其他有損軍隊和軍人形象的。
原聲播報
要堅決防止和制止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虛收空轉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做到“好時不放人情水,難時不收過頭稅”。要充分認識到不落實稅收優(yōu)惠政策也是收過頭稅,防止簡單地以稅收收入數字論成敗。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堅持求真務實加強作風建設》的通知表示
要把此次行動納入平安建設總體部署,嚴格落實掛牌整治,限期抓好整改。對領導不重視、工作不力導致相關案事件長期高發(fā)、實行掛牌整治仍不能解決問題的地區(qū)和單位,依法實行“一票否決權”制。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中央綜治辦主任陳訓秋對即日起開展的全國危爆物品安全大檢查大整治行動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