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夏俊峰今日被執(zhí)行死刑
據(jù)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沈陽中院”消息,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故意殺人罪犯夏俊峰25日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備受關注的沈陽小販夏俊峰持刀殺死城管人員一案,于2011年5月9日在遼寧高院二審宣判,維持沈陽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峰死刑的一審判決。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與妻子在擺攤時被城管查處,后與城管發(fā)生爭執(zhí),持隨身帶刀將2名城管刺死。
【城管“烈士”申凱、張旭東的人生碎片】
城管申凱、張旭東兩人和夏俊峰年齡相仿,他們在沈陽的街頭相遇,他們說著一樣的方言。但他們必須驅趕與逃跑、罰沒和哀求、辱罵和扭打。最終,是三個家庭的傷痛。誰之過?
【申凱】
1975年出生的申凱有著一系列驕人的成績——16歲參軍,9個月后入黨。1993年,年僅18歲的申凱因表現(xiàn)優(yōu)秀,被記三等功一次。19歲時,申凱退伍參加工作。2002年,申凱通過考試進入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沈河分局。這期間,他還獲得了中央黨校的本科文憑。2005年,他被提拔為濱海執(zhí)法中隊副中隊長,2008年年初被提拔為中隊長。同夏俊峰一樣,申凱也是家中的單傳“獨子”。(中國青年報)
四代單傳的申凱是全家人的驕傲,現(xiàn)在母親提及這個兒子,就忍不住要拿出厚厚一摞的榮譽證書給記者看,上面是申凱在部隊以及參加工作后獲得的各種先進個人以及立功的證書。(南方都市報)
和夏俊峰的父親一樣,申凱的父親也是環(huán)衛(wèi)工。因與申母已離婚,兒子申凱是他最大的驕傲,他說自己被改造時兒子鼓勵他重新做人。申父翻著照片,一個漂亮的小男孩長成個帥氣的小伙后,求學、入伍、轉業(yè)到城管,并成長為一名中隊長,從青澀干瘦過渡到成熟飽滿。之后突然映入眼中的是關于申凱葬禮的相片。(南方都市報)
申凱所在單位沈河行政執(zhí)法分局領導介紹說,申凱于2002年內招進單位,表現(xiàn)一直不錯,先被提拔為副中隊長,2008年又提為中隊長,在單位也曾立過三等功?!八绻媸悄欠N動不動就打人的人,我們還會提拔他啊”?該分局的一位局領導說。(南方都市報)
關于多名目擊證人稱夏俊峰在街邊遭毆打,李佩霞(申凱之母)認為這是謊言,“我兒子從來不打人,除非是別人把他逼急了?!?新京報)
最讓李佩霞難過的是申家四代單傳,而申凱沒生孩子就與妻子離異。(新京報)
【張旭東】
張旭東的女兒和夏俊峰的孩子差不多大。他帶著老婆孩子與年邁的父母、因病至今未婚的哥哥,一直擠在一處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里。(中國青年報)
張旭東有一個和夏俊峰兒子年齡相仿的女兒,生前和妻女、父母及重病的哥哥,擠在一套不到60平米的單元房里。(中國周刊)
【家屬態(tài)度】
據(jù)媒體報道,申凱和張旭東的家人稱,兩人都是家里的頂梁柱,對被告人的行為不能諒解,寧愿放棄民事賠償,也要判處夏俊峰死刑。(中國周刊)
在法院對夏俊峰案的一審、二審判決書中,都提到這樣的話:申凱、張旭東兩名被害城管的家屬“堅決不同意民事調解,對其行為不予諒解”。起初,去探望的記者買了一束花,他們尚能出面接待;如今,在城管局先期給予數(shù)十萬元撫恤金,以追認烈士名分為后續(xù)條件的情勢下,他們不再接待記者,最多只拿出一張市長參加兒子追悼會的照片;甚或干脆躲出去。(南方都市報)
死者申凱和張旭東的家人在等待烈士稱號的評定。他們換了電話號碼搬了家,離媒體和公眾遠遠的。她(夏俊峰之妻張晶)想去找受害人申凱、張旭東的家人道歉。申家四代單傳,拒絕和談的申母哭著打著,把她攆出家門。(南方周末)
【政府善后】
讓申家覺得稍有安慰的是,申凱死后政府給予極高榮譽,追悼會上沈陽市委常委、副市長刑凱親自參加,沈河區(qū)主要官員到場,還為申凱申報了烈士。(新京報)
另一個讓家屬覺得安慰的是,政府給予申凱和張旭東家庭各90萬元的經(jīng)濟補償,還幫助家屬安置工作和轉學。(新京報)
當?shù)卣o申凱家90萬元撫恤金,其中30萬元給申父買了一套小房子,另60萬元留給申母。申父依舊耿耿于懷的是,判決書上要夏俊峰支付的賠償金并未得到,他通過網(wǎng)絡看到網(wǎng)友給夏俊峰家捐款。“說要我們諒解,上百萬也沒見給我們一分錢?!?南方都市報)
申凱父親說,當時領導表態(tài)給申凱烈士待遇,但他說這個烈士待遇至今沒有落實。(南方都市報)
申凱媽媽稱,申凱的烈士名譽尚未下來,“要等他(夏俊峰)死刑執(zhí)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