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愛玉,2013年12月20號早上我在家睡覺一幫人拿菜刀和鋼管闖進我家,把我砍傷之后我在銅川新區(qū)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當時家里人報警來接案子的警官是銅川新區(qū)咸豐路派出所民警劉耀鵬。當我出院到派出所去處理事件時,劉耀鵬警官不但不處理還惡言相對,到現(xiàn)在快一年了他都一直拖著不處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讓他不處理,當我2014年11月18號再去找他時,他不但不幫我處理解決事情,居然還拿起拳頭想打我。
我不知道他為什么不幫弱者反而護著惡人,到現(xiàn)在那砍我的人還逍遙法外.我只希望公安機關能盡快幫我處理此事,更希望他們對得起人民給予的權力,還有寫在墻上為人民服務的幾個字。
(編輯 師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