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洋縣房管局工作人員,我單位在2013年西南壩廉租房分房資格審查過程中,根本沒有按照建設部《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和《陜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及《漢中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漢政發(fā)[2011]27號)、《漢中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辦法》執(zhí)行,縣城建局、房管局、廉租辦許多領(lǐng)導和干部紛紛把他們在農(nóng)村的親戚關(guān)系戶(私下收錢后)弄進來,根本不符合廉租房分配資格,分配到19號樓、22號樓。他們提供假手續(xù),假材料,并且在2013年底分上住房。作為一名共產(chǎn)黨員,我親眼目睹他們置黨紀國法于腦后,違法亂紀的犯罪情況,但我勢單力薄,敢怒不敢言。當前,全國都在反腐敗,我認為應當向紀委反映,對洋縣2013年洋縣西南壩廉租房分配重新資格審查,把不符合資格的關(guān)系戶清理出去,以正黨風,以平民怨。(洋縣房管局一工作人員 秦直道北京)

(編輯 師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