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招標公告為啟動標志的陜西省商洛市“商州西街舊城改造”(以下簡稱“西街項目”),是政府一些腐敗、瀆職官員,對黨中央“惠民生”方針、政策陽奉陰違,以“舊城改造”搞“公益”之名,絞盡腦汁為奸商鄭賢桂量身打造的房地產(chǎn)商業(yè)開發(fā)項目,實施過程采取瞞上欺下、壓制民主、虛假評估、不公補償、暗箱操作,不擇手段非法逼遷甚至暴力強拆,其結果與全國大多數(shù)拆遷戶一夜暴富相反:廣大被拆遷群眾“失去祖業(yè)還要交錢、一夜返貧幾十年、今后生活更困難”,因此,被當?shù)貜V大干部、群眾和網(wǎng)民稱為“天下第一拆”。
多年來,西街被拆遷群眾投訴、上訪和起訴不斷,但是,至今不但沒有任何進展,反而不斷遭到截訪、監(jiān)控和拘留。目前,西街違法開發(fā)行為仍然暢通無阻,眾多被拆遷群眾生活相當困難,一些群眾今后生活不堪設想。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商洛市政府:未進行可行性研究,未經(jīng)政府、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未進行重大項目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未深入西街摸底調(diào)查更未經(jīng)西街群眾討論;專為奸商鄭賢桂量身打造西街項目;授意有關部門放縱鄭賢桂任法人代表的陜西凱華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胡作非為。
商洛市城建局:在明知陜西凱華不具備西街項目法定開發(fā)資質(zhì)、不是西街項目中標單位,且沒有取得西街用地許可證的情況下,準許其承擔西街項目開發(fā),放縱其進入西街片區(qū)任意勘探、施工和商品房預售。
商洛市規(guī)劃局:在明知陜西凱華不具備西街項目法定開發(fā)資質(zhì)、不是西街項目中標單位,且沒有取得西街用地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其發(fā)放《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放縱陜西凱華任意修改西街規(guī)劃設計方案,將原定的西街仿古及徽派建筑風格改變?yōu)楝F(xiàn)代高層建筑為主,將容積率從最初規(guī)劃的≤2.6,提高到≤3.16、再到≤3.28;項目建筑總面積從最初28.8萬平方米,擴大到40、再到43萬平方米;建筑密度從≤38%提高到≤43%;綠化率則從≥34.5%減少為≥19.5%;為陜西凱華修改規(guī)劃,準許其非法侵占蓮湖公園、天主堂和陜西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云寺”。
商洛市土地資源局:在明知陜西凱華不具備西街項目法定開發(fā)資質(zhì)、不是西街項目中標單位的情況下,指使其工作人員與個別社區(qū)干部非法簽訂《土地征用協(xié)議》;在西街土地沒有依法收歸為國有、沒有給西街群眾合法宅基地使用權任何補償?shù)那闆r下,甚至在302戶西街群眾對其依法起訴的過程中,為陜西凱華量身定做西街土地使用權掛牌“唯一”競買資格,以不到市場價格十分之一的價格,將西街土地使用權“出讓”給陜西凱華。
商州區(qū)政府(負責拆遷補償和安置):對西街群眾房產(chǎn)虛假評估、非法補償,無償剝奪所有群眾的宅基地使用權,整個過程強買強賣,暗箱操作;不擇手段,非法逼遷,甚至對群眾的合法房產(chǎn)不評估、不安置和不補償情況下,動用公安、法院、城管和眾多公務人員暴力強拆;對群眾的投訴、舉報和上訪不是推諉應付就是置之不理,甚至截訪、監(jiān)控或拘留上訪群眾。
陜西凱華(西街項目開發(fā)商):在西街招標公告發(fā)布前15天、采取虛假注資注冊陜西凱華公司;通過偷梁換柱手段、冒名頂替手段,頂替西街項目中標單位“天津浙商投資天津濱海浙商投資集團公司”非法介入西街項目;勾結腐敗官員,“賄通”有關部門,在不具備西街開發(fā)法定資質(zhì)、沒有任何合法批復情況下,非法進入西街片區(qū),肆無忌憚地規(guī)劃、勘探、用地、施工和商品房預售,甚至雇傭數(shù)百黑社會暴徒圍困群眾、毀房放火、打人行兇,逼遷群眾。
我國是有法可依的國家,以建設法治社會為中心議題的黨的四中全會,可以看做是黨中央關于依法治國在新的高度的總動員,商州西街舊城改造項目中存在的目無黨紀國法、官商勾結、不擇手段坑害百姓的行為,其泛濫及嚴重程度舉世罕見,不依法嚴肅查處,以憲法為代表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在陜西商洛將名存實亡,類似事件不依法糾正,依法治國將無法實現(xiàn),萬眾期待的“中國夢”將會成為泡影。
《憲法》高于一切!依法治國重在落實,有法不依比無法可依更可怕。

(編輯 師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