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 霍瑤 任先博 實習(xí)生 魏明 吳舒雅) 是捐贈還是銷贓?深圳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汕頭市委原書記黃志光因受賄、非法持有槍支罪,去年年底經(jīng)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該案近日又起波瀾:對于這一判決結(jié)果,檢方提起抗訴,認為法院不予認定李亞鶴以黃志光名義捐款給寺廟的100萬元為賄款有誤。昨日,該案在廣東省高院二審開庭。
黃志光一審受賄、持槍被判14年
現(xiàn)年60歲的黃志光,從工人做起,歷任深圳市寶安區(qū)委書記、汕頭市委書記、深圳市政協(xié)副主席,官至正廳級,2011年2月落馬。2013年12月20日,廣州市中院對黃志光案一審判決,認定其受賄300余萬,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50萬元??垩涸诎傅内E款80萬元、制式獵槍6支、制式氣槍1支、玉器擺件、香枝木羅漢床等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還將繼續(xù)追繳黃志光違法所得。
廣州市檢察院認為法院不予認定其中100萬元為賄款有錯誤,提起抗訴。
昨日庭審,黃志光供述了捐贈給雞鳴寺100萬元的經(jīng)過。2006年黃志光母親去世后,黃在海豐縣蓮花山的雞鳴寺給其母親超度。住持告訴他寺廟需要維修,希望其可以找一些老板來支持。不久,黃志光在與深圳市金光華實業(yè)集團公司原董事長李亞鶴喝茶時提及此事,李當(dāng)即表示愿意捐款200萬,其中100萬以黃志光的名義捐出去。對此,黃志光表示認可。
紙箱內(nèi)100萬元現(xiàn)金成焦點
不久黃志光的兒子黃偉從英國留學(xué)回來,想學(xué)做生意。黃志光便將兒子引薦到李亞鶴處“取經(jīng)”。當(dāng)天回來的時候,李亞鶴送給黃偉一個大紙箱,自稱是土特產(chǎn),讓其帶回家。直到大概十天以后,李亞鶴打電話給黃志光約其一起去雞鳴寺捐款,并且在電話里“提點”:“一定要帶上紙箱?!秉S志光稱自己“這才意識到里面可能是錢”。但他表示:“自始至終都以為是土特產(chǎn),也沒有打開過紙箱?!钡诙欤S志光“原封不動地帶著紙箱來到寺廟,當(dāng)著寺廟主持、財務(wù)的面打開紙箱”,里面共有100萬元現(xiàn)金??紤]到自己的公務(wù)員身份,遂以兒子黃偉的名義捐贈給了寺廟。
控辯焦點
檢方:把100萬元帶回家,就是受賄
檢方抗訴認為,黃志光找到李亞鶴讓其捐款,李亞鶴提出以其名義捐贈100萬給雞鳴寺,黃志光對此默認,已經(jīng)說明黃志光具有主觀方面的故意。其后,黃志光的兒子黃偉將100萬元的紙箱帶回家里,黃志光已經(jīng)對這100萬元有實際控制,因此受賄的客觀行為已經(jīng)完成,犯罪客觀要素已經(jīng)齊備,應(yīng)當(dāng)認定其構(gòu)成了受賄罪。至于100萬捐給了寺廟,屬于事后對贓款的處理,并不影響對案件的定性。
黃志光:從未想將100萬元據(jù)為己有
對此,黃志光辯稱自己自始至終都沒有將100萬元據(jù)為己有的想法。辯護人稱雞鳴寺住持的證詞可以證明,一開始找到黃志光就是希望他可以找到商人出資捐助寺廟,并不是找黃志光拿錢。并且在捐款過程中,黃志光從來沒有向眾人提起這100萬元是自己或者是家里人拿的。辯護人還特別指出,事后雞鳴寺還特意制作了一個木雕送給了李亞鶴作為答謝,這明顯表示雞鳴寺那邊很清楚,出錢的是李亞鶴而不是黃志光。
針對黃志光及其辯護人的說法,檢方提出:“如果是捐款給寺廟,為什么不將錢直接帶到寺廟,而是將錢給黃的兒子帶回家?完全是多此一舉?!绷硗?,針對辯護人提出的“收受他人款項的去向必然影響行為性質(zhì)的認定”這一說法,檢方表示,不被認定為受賄的情形,僅限于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請托人財物后,及時退還或者上繳的,而黃志光既沒有退還也沒有上繳,而是捐款,可以認定為私自處理或者變相使用。
該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責(zé)任編輯 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