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試公平,關乎到考生的個人命運和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礎。2015年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將考試作弊納入刑法處罰范圍。但4月23日結束的25省公務員筆試考試被曝多省份泄題。法律紅線之下,誰在踐踏考試公平,誰在鋌而走險?
我們無法忘記,2010年廣西公務員考試因泄題80125名考生重考的教訓;我們不能接受考生通過不誠信的手段進入國家公務人員行列。我們要給夜以繼日認真?zhèn)淇嫉娜艘粋€公平的交代。
2015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將考試作弊納入刑法處罰范圍,不僅規(guī)定考試作弊行為本身要受到刑罰處罰,還將組織作弊、幫助作弊的行為入刑,這意味著只要為作弊者提供幫助,都將構成犯罪,并且對此類犯罪行為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處罰范圍更廣,處罰力度更大。無論是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社會作弊團伙,只要參與作弊,就要一視同仁,面臨相同的處罰。由此可見,國家打擊考試作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之決心。
國家舉辦的各種教育考試,意在創(chuàng)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人才機制。在國家考試中,作弊行為特別是一些嚴重作弊行為,不僅破壞人才選拔制度,妨礙公平競爭,破壞社會誠信,敗壞社會風氣,而且可能誘發(fā)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雖然此次泄題事件,江西官方尚未給出調查結果,其他省份尚未作出回應,但是考試組織部門應集體反思,是否存在內(nèi)外勾結、團伙作案,是否某些考試環(huán)節(jié)存在漏洞。
公務員考試應考的不只是數(shù)百萬考生,還有國家的公信力。希望官方盡快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嚴懲作弊者,還考生以公平,還社會以正義。
(責任編輯 師皎)